烟台保洁人员拒绝交还钥匙雇主该如何维权
时间:2016年1月18日
保洁工:张女士
2016年1月18日,张女士通过烟台保洁公司找到一份家庭保洁并照顾老人的工作,但不知因何原因,雇主辞退了张女士,且拒绝支付工资。
在做交接时,张女士以钥匙在保洁公司,拒绝交还钥匙。
雇主声称,因为时间原因,没有办法很快找到人来照顾老人,才让张女士来照看几天,现在雇主想搬家并将房子重新出租出去,但因为张女士拒绝交还钥匙,现房子已经空置了30余天。
雇主认为,如果张女士肯支付1个月的租金做为补偿,并归还钥匙的话,愿意支付给张女士10天的工资。
小编看完之后,只想说,天作孽犹可违,人作孽不可活啊,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同时小编也要提醒大家,在雇佣保洁工签订合同时,应标明双方应承担的责任,特别是违约责任,并明确写明侵害消费者财产、人身安全等行为时,经营者应承担的责任。
尤其注意,不要在没有签订协议就交订金、押金,不要选择预支服务项目,以防家政公司倒闭或改头换面,难维权。
如上面这个案例,雇主应该怎么办呢?如何维权主要看雇主与保洁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否对三方的责任和权利有明确合理的规定。
一般情况下,雇主与保洁公司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就属于《消法》调整的范畴,这类纠纷不仅适用《消法》,同时也适用《合同法》。依据合同内容,进行维权。
在赔偿方面,如果保洁人员在工作时受到伤害(非雇主故意或过失造成家政从业人员人身伤害),雇主不需要承担责任,一切由保洁公司来承担责任;另外,保洁服务人员造成雇主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无论保洁人员是否与保洁公司签过合同,雇主都可以向保洁公司主张赔偿,保洁公司再向保洁人员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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